每個人無時無刻都在應用民法,如:到書局買書、餐廳吃飯,搭捷運等,都是買賣行為;結婚、買房等民法上也有規定,在民法有關條文規定下決定與誰締約、訂約內容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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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103年1月2日部授食字第1021653168號公告
主旨:修正「藥商得於郵購買賣通路販賣之醫療器材及應行登記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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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概念
1.1 法律:具有強制力的社會生活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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