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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說


一、重要性


    民法是私人經濟與社會生活的主要規範,影響每一個人甚巨,從在母親肚子裏直至死亡後,皆受其影響。


二、內容


    分為 總則篇、債篇、物權篇、親屬篇、繼承篇 五篇。


    總則篇則定義民法基本概念如:人,分自然人、法人;法人又分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物分動產與不動產等,並對法律行為作基本的制度規定。


    債篇牽涉到人民財產權又財產法,債篇以契約自由原則為主軸並留當事人自主空間,契約為債之發生的主要原因,其係出於當事人自由意志而決定。但例外有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等。
    物權篇在保障人民所有權,規定人民取得物之所有權後有關的使用受益處分的權利,為兼顧社會正義之目的,現在的已使所有權社會化。如:不動產買賣移轉等行為必須以書面為之且必須完成有關登記才發生效力。不動產處置分抵押權、質權、典權、地上權、留置權等。


    親屬篇與繼承篇牽涉到身分權規範,如:婚約、婚姻、夫妻、親子、離婚及繼承等事項,稱為身分法。身分法強調人格自由、男女平等、子女利益亦強調論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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