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表示,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03年5月1日起至6月3日止(因原申報截止日5月31日適逢例假日,故依法順延),請大家儘早申報,並多加利用網路辦理,可享受免出門即時上網申報服務,省時又方便。
本局將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含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附屬作業組織,以下簡稱機關或團體)結算網路申報應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 May 07 Wed 2014 11:12
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含機關或團體)結算網路申報應注意事項提醒
- May 07 Wed 2014 11:08
納稅義務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扶養年滿20歲以上之其他親屬或家屬,須符合相關要件,方可列報減除其免稅額,否則將遭剔除補稅
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如欲列報年滿20歲以上之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除須符合民法第1114條第4款先順序法定扶養義務及第1123條第3項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之規定外,尚須提供受扶養親屬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且確實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相關證明文件,方可列報減除其免稅額,否則將遭剔除補稅。
- Mar 21 Fri 2014 15:49
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方案之適用範圍及仍應填發憑單情形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方案於103年1月8日正式開跑,採行「原則免填發,例外予以填發」之作業,即憑單填發單位原則上「得免」於每年2月10日(每年1月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者填發期間延長至2月15日)前填發所得稅憑單予納稅義務人。
該局說明,102所得年度得適用免填發憑單之範圍,應符合下列情形:
- Mar 21 Fri 2014 15:48
自103年1月1日起,使用電子發票之虛擬通路商將採同實體消費通路之流程,使其作業流程一致,即所謂虛、實合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2年8月22日公布修正「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自103年1月1日生效,為因應該要點之修訂,使用電子發票之網路、有線電視業者等虛擬通路商將比照超商、大賣場等實體消費通路,提供消費者使用多元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以降低營業人紙本發票之寄送成本。
該局說明,消費者可運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超商之互動式廣告導覽機(如: ibon)自行查詢或列印中獎之紙本電子發票,以減少消費者中獎個資外洩的風險。亦可透過該服務平台歸戶方式,提供消費者設定兌獎自動匯款機制,並由財政部通知中獎及協助消費者兌領獎,請消費者多加利用。
- Mar 20 Thu 2014 14:14
勞工的投保資料及個人勞退金專戶有那些查詢方式?
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個人投保資料只可以本人或所屬投保單位查詢(投保單位僅得查詢被保險人在該單位之投保資料)。勞保局已經設置了多元查詢資料管道,楊先生可透過以下方式,都能查詢個人投保資料、勞退金專戶金額,也可以試算給付金額並查詢案件辦理的進度喔。
一、 以自然人憑證查詢:
- Mar 19 Wed 2014 15:42
民法的應用
- Mar 18 Tue 2014 09:17
公司成立初期分錄
- Mar 17 Mon 2014 10:23
定存扣繳憑單和申請免稅卡的問題
問:我沒有報過稅~因為沒工作沒有薪資扣憑~
但我要存一筆五十萬的定存在郵局(1~2年期)~